梵語 sajbodhyavga,巴利語 sajbojjhavga。又作覺分、菩提分。覺,指菩提、開悟;支,指成分、要素。意指構成修行道法之內容。廣義而言,泛指三十七道品,即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覺支、八聖道;以此三十七法皆順趣菩提,故皆稱菩提分法。於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六中,分別論者復加四聖種,總立四十一菩提分法。狹義言之,則僅指七覺支(七菩提分),即:(一)念覺支,心明不忘。(二)擇法覺支,以智慧研究或辨別教法。(三)精進覺支,努力。(四)喜覺支,喜悅。(五)輕安覺支,心靈安適輕鬆。(六)定覺支,精神集中。(七)舍覺支,心平而不偏。[俱舍論卷二十五、大智度論卷十九、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九、法界次第初門卷中之下] p67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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