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遍計所執相】 p1124
攝論二卷一頁云:此中何者遍計所執相?謂於無義唯有識中,似義顯現。
二解無性釋四卷一頁云:遍計所執相者:謂永無相。永無相者、是遍計所執所取能取補特伽羅及法有性之所相故。云何非有、可為所相?謂即如是而分別故。由薄伽梵說如是言:乃至實有、不知實有,乃至非有、不知非有。如是實有、知為實有,若非實有、知非實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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