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「立僧板,又名分手板,言後堂之分手位也。」
《東漸略清規》云:「燒香,首座板、後堂板、分手板、聖僧板。」詳〈禮則類·四處問訊〉處。
《東福清規·作汾洲床,依音近訛文,惑人多矣。
上篇:諷經牌 下篇:府僚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