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菩薩律儀有護非護】 p1132
瑜伽七十五卷三頁云:如是且說菩薩所受三種律儀略毗奈耶、菩薩於中,常應作意思惟修學。若有於此三種所受菩薩戒中,隨有所闕;當知非護。當言不護菩薩律儀,不當言護。此三種戒、由律儀戒之所攝持,令其和合。若能於此,精勤守護;亦能精勤守護餘二。若有於此,不能守護;亦於餘二、不能守護。是故若有毀律儀戒;名毀一切菩薩律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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